各地级以上市档案局,省直和中直驻粤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省档案局现组织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
请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档发〔2025〕2号)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6〕19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初步推荐工作。
申报单位于3月10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待预评审同意推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申报单位须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于3月30日前通过平台将推荐项目报送国家档案局。
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
请按照《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粤档发〔2021〕16号)要求,参考国家档案局《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研究方向,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选题,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26年度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项目加盖公章后的《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800字以内)、《推荐2026年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PDF版报送至省档案局(电子邮箱:goujc@gd.gov.cn)。省档案局将组织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推荐单位需将通过立项评审项目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至省档案局。有关科技项目的任务书、内容摘要和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档案馆网站(https://da.gd.gov.cn/)“公共服务——公共下载”栏目下载。
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重点项目除外)可同时申报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同时申报两项的,应分别按要求申报。通过预评审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的项目,同时纳入省档案局科技立项项目。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省档案局不重复立项,已经立项的自动终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委办公厅档案发展和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87197283
附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内容详见国家档案局网站:
https://www.saac.gov.cn/daj/tzgg/202602/25aa436f624441a4877700891343646c.shtml)
广东省档案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