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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通告「关金」应按法定比率折合国币记帐的通函
41-4-0202-0152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添设转押汇科目事的通函+转押汇科目说明
41-4-0202-0153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通告各项证券之号码应分别记入证券帐及保管品帐上或抄具证券号码单三份分别由会计营业出纳或保管部份各执存一份的通函
41-4-0202-0154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公务人员薪酬收据黏贴印花税票事的通函
41-4-0202-0155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通告各联行签发委托书或报单应查照规定办法办理并应由签字有效人员亲笔签字不得用橡皮刻就之签样代替以昭妥慎的通函
41-4-0202-0156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规定中国银行代售印花税票记帐办法希查照办理的通函
41-4-0202-0158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通告应寄送本处各部份表报及填发表目应注意事项重行规定订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即希查照办理的通函+发送表报目录+收到表报回单+发送表报目录留底
41-4-0202-0159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补充会字第四七号通函规定各行处应寄送总处各部份表报各点的通函
41-4-0202-0160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函告办理一九四七年下期结算及寄发结算表报应行注意各点希查照办理的通函
41-4-0202-0161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改订国币活期存款尾零户处理办法希查照的通函
41-4-0202-0162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国家银行统一会计制度」业由四联总处编入银行人员手册并由中华书局出版可自行购备参考对于记帐办法如有补充意见可函陈本处以作修订会计内规之参考又应行更改各科目名称列表附奉希查照的通函+应行更改各科目列表
41-4-0202-0163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增订联行间划分汇费收益记帐补充办法希查照办理的通函
41-4-0202-0164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关于函送收复区财政金融复员紧急措施纲要的通函+收复区财政金融复员紧急措施纲要
41-4-0209-0001
广东省银行信托部关于规定收复区公债事务紧急措施办法两点希查照办理的快邮代电
41-4-0210-0001
广东省银行信托部关于各种公债本息票一逾有效兑付期间应专案送财政部核办再憑兑付希查照办理的通函
41-4-0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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