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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如数领取汇票本票的笺函
41-5-0573-0025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经于六月十四日复业各种业务均照常办理惟对于往来存款应以何为准请即核示遵办的笺函
41-5-0573-0026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函询粤路对于本行输运须收半费一事是否实行如实行则本处汇费不能太廉希赐示的笺函
41-5-0573-0027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拟请支一九二九年五月份薪俸以维旅费用的函
41-5-0573-0029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回省当将新近贵重物件全数搬回寄存旧仓准备科仓及新行出纳仓请派人点收给还收据一纸的函
41-5-0573-0030
广东中央银行关于已知照业务发行两处饬科照拨银毫券希即具领赶速回韶规复并将复业日期具报的函
41-5-0573-0031
广东中央银行关于西门大利屠捐公司沾华全体定十二日回韶接芳的电的签发稿
41-5-0573-0032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复知邹敏初为广东中央银行行长于一九二九年六月三日就职的笺函
41-5-0573-0033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回韶复业及其日期请即核定示知以便筹备的笺函
41-5-0573-0034
广东中央银行关于请点收营业库存的笺函的签发稿
41-5-0573-0035
广东中央银行关于卢碧如李百祥梁桂庭等人五月份薪水的函
41-5-0573-0036
广东中央银行秘书处关于函知香港分行现已定期一九二九年五月四日开业及所有电报挂号号码的函
41-5-0573-0037
广东中央银行业务处关于函复韶州支行收款人尚未前来故未支付的函
41-5-0573-0038
广东中央银行业务处关于将韶州支行报单所列金额解交德昌行的函
41-5-0573-0039
广东中央银行韶州支行关于函复广东中央银行与香港分行往来数目办法希烦查照附抄签呈二件等由准此饬知会计及办理营业各员知照的函
41-5-057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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