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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茂行电知一九四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解〈六七〉茂名稻作分区三千五百一十一元八角的译电纸
41-5-0189-0003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总行电知陆丰处一九四五年一月三十日撤至河务田天主堂公教学校内照常营业的译电纸
41-5-0189-0004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肇行电知陈经理偕郑营业组长于一九四五年二月三日公毕返行视事同日林副理兼代经理职务赵襄理兼代营业职务同时解除的译电纸
41-5-0189-0008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南行电知移抵和平奔命移设司潭俟到达后再电告的译电纸
41-5-0189-0009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总行电知乳处经迁县属汤盘水营业的译电纸
41-5-0189-0011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总行电知浛光分处于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复业的译电纸
41-5-0189-0012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总行电知嗣后除特别请示事项须通电老隆行长核饬之外概应一律迳电平远总行核办的译电纸
41-5-0189-0013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新昌行电知汇码实为〈六七四三〉经于一九四五年一月十二日电复希速核付的译电纸
41-5-0189-0014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退李调元三万元款的电的签发稿
41-5-0189-0015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退委解江华杜传之一百万元的电的签发稿
41-5-0189-0016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请查万国救济会款一百万元及林专员款五十万元有无汇步处的电的签发稿
41-5-0189-0017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请通知再汇杜传之李调元款的电的签发稿
41-5-0189-0019
资源委员会钨业管理处湖南分处关于派事务股长郑铿携带印收及李调元私章前来提取汇款的笺函
41-5-0189-0020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电复总行在平远办公的电的签发稿
41-5-0189-0021
连县广东省银行关于总行电知嗣后各行处请示及报告事件除有关农贷储蓄经研三部门事件仍迳三江核办外其余概应迳电平远总行办理等情的译电纸
41-5-018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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