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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文到三日内将国民政府公报报价解交本厅编辑处代收的令
41-5-0091-0020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准发行一九二八年金融长期公债以资抵銷中国交通银行债款的训令
41-5-0091-0021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准国民政府司法院最高法院检察署分别启用缴销新旧印章的训令
41-5-0091-0022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抄发国民政府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的训令
41-5-0091-0024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总理奉安展至一九二九年六月一日举行并由外交部咨会国际来宾凡参与葬事典礼人员务须携带其本国本乡所产树秧的训令
41-5-0091-0025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撤销江苏银行准发行钞券原案并截角缴部销毁其发行在外流通之钞券限于文到三个月内随时收回截角汇缴的训令
41-5-0091-0026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外人向各地有关係官署请领狩猎证书时应照前项法令及施行细则切实遵行的训令
41-5-0091-0027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抄发捐资兴学褒奖条例的训令
41-5-0091-0029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现准总理奉安委员会电开本会办公处设国民政府内业经开始办公等的训令
41-5-0091-0030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采用梅花为各种徽饰至是否定为国花应提交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案的训令
41-5-0091-0031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遵照于文到三日内将认购行政院公报份数及地址开列连同应缴报费解交编辑处核收的训令
41-5-0091-0032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抄发总理逝世四周年纪念日举行纪念办法的训令
41-5-0091-0033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遵照转饬所属在职人员嗣后乘车务宜照章购票的训令
41-5-0091-0034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抄发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的训令
41-5-0091-0035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关于饬知中央任命万福麟孙其昌张维藩等分别为黑龙江省政府委员并指定为黑龙江省政府主席和兼吉林建设厅厅长及陕西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等政情摘要的训令
41-5-009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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