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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银行关于电复一九四九年三月份薪俸可照倍数计算发给的电报
41-4-0140-0023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报宿舍移至处内权暂居住的代电的签发稿
41-4-0140-0024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报续赁宿舍月租三千九百元的代电的签发稿
41-4-0140-0025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电报房东收回太平公司八六七号电话机经索还费用一百万元的代电的签发稿
41-4-0140-0026
广东省银行关于抄发改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办法的代电+改进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办法
41-4-0140-0027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核定一九四九年三月份公教人员待遇的电
41-4-0140-0030
广东省银行关于暂调人员迁眷旅费须俟补实方得报支的函
41-4-0140-0036
广东省银行关于各行处所属收支处会计员等办事处系主办员例叙支第七级职津并由一九四九年四月份起实行的函
41-4-0140-0037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一九四九年四月份起改订各级主管人员职津支给标准的电
41-4-0140-0038
广东省银行关于退休金准提前于每月初发给的函
41-4-0140-0039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核定各行处公教人员一九四九年四月份生活指数的电
41-4-0140-0040
广东省银行关于各级主管人员职津支给办法经分列等级情形的代电
41-4-0140-0041
广东省银行关于抄发「各行处清发一九四九年四五两个月员工薪津补充办法」的函+各行处清发四五两个月员工薪津补充办法
41-4-0140-0042
广东省银行关于抄发改进公教人员待遇办法的函+改进公教人员待遇办法
41-4-0140-0043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请续借用曲九短枪的函的签发稿
41-4-014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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