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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区东明电知鲍经理米粮照发职津未定的来电纸
41-4-0137-0025
广东省银行关于呈缴一九四八年秋节奖金薪工表的代电的签发稿
41-4-0137-0028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一九四八年八月份起国内各行处雇员库丁练习生等膳费一律照其薪工加三成计发的电
41-4-0137-0029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电报币制改革后续租本市鼓浪屿龙头路三十五号宿舍每月租金并已付租金三个月的代电的签发稿
41-4-0137-0030
广东省银行关于核定厦处一九四八年九月份米价的笺函
41-4-0137-0031
广东省银行稽核处关于查核厦处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帐表的函
41-4-0137-0032
广东省银行关于本行提示各行处今后改进业务及人事方案一案的函
41-4-0137-0033
广东省银行驻厦通汇处关于王杰林天铭林熙德等员办理会计工作情形的笺函
41-4-0137-0034
广东省银行关于本行各级主管人员职务津贴数额现经重新调整并由一九四八年八月份起实行的代电+广东省银行职务津贴表
41-4-0137-0035
厦门广东省银行关于鲍经理电知沪紧息高勿再抛申汇的来电纸
41-4-0137-0036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一九四八年十月份扣公粮价办法的电
41-4-0137-0037
广东省银行关于职津之发给应按核定各级数额分别比照各地区薪俸加减成数办法另加三成计算的代电
41-4-0137-0038
广东省银行关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起文武职人员薪饷均按现行十月份标准加一倍半发给的电
41-4-0137-0039
广东省银行关于函发本行公有枪械管理办法并请在收到后十日内将现存公有枪械子弹与附属武器依照上项办法编具清册的函+广东省银行公有枪械管理办法
41-4-0137-0040
广东省银行总行关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起公务员待遇调整办法的电
41-4-013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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