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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银行关于转知收回工本费无法继续印制契纸处理办法的函
41-4-0068-0019
罗定广东省银行关于收回各年度岁出款应逐笔填列口报并于摘要栏填明各项的电的签发稿
41-4-0068-0020
广东省银行关于嗣后对于编造代理省分支库表报应赶速即日寄出的函
41-4-0068-0021
广东省银行关于补充营业土地两税款以缴款书缴存当地代理省库银行专户处理条款的代电
41-4-0068-0022
罗定广东省银行关于请补拨一九四七年四月份起至六月份止补助费增加数的函的签发稿
41-4-0068-0023
广东省银行关于所有经收款项积存至五百万元时虽未及旬亦应随时解库的函
41-4-0068-0024
广东省银行关于抄发各县市局营业税土地税税款以缴款书缴存当地代理省库银行专户办法的函+与省行省库洽定各县市局营业税土地税税款以缴款书缴存当地代理省库银行专户办法
41-4-0068-0025
广东省银行关于拨付各机关经费于接到拨款通知书后即行从速拨付的代电
41-4-0068-0026
广东省银行关于一九四七年度应用科目在省总预算未核定前仍请暂用一九四六年度科目的函
41-4-0068-0027
广东省银行关于一九四七年度国库收支应用科目的函
41-4-0068-0028
广东省银行关于拨付教育部中央大学等校建设费用简便手续的函
41-4-0068-0029
广东省银行关于对于拨付各机关经费应尽速拨付毋得稽延的函
41-4-0068-0030
广东省银行关于抄送财政部有关继续免征运输业营业税及退还已征纳之税款的训令的函+财政部训令京直二字第一七八四〇号
41-4-0068-0031
广东省银行关于拨付各县府应佔营业税款应在岁出部份以应解代收款科目拨付的函
41-4-0068-0032
广东省银行关于函知国地共分各税属于中央部份者除田赋一项其收入机关为各该省田粮处外其余各税均应以各该地区直接税局为收入机关列收库帐的函
41-4-0068-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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