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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行文件阅览须知


  一、本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1998年以来广东省人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省委、省政府制发的正在执行的与本省经济、文化、社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政府规章及其解释性文件;省直和中央驻粤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正在执行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非密级文件资料。

  二、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回乡证等),外国人持本人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在华机构工作证明等),在办理简单登记手续后,即可查阅利用现行文件。

  三、现行文件采取开架阅览方式,利用者可在现行文件阅览区内自由查阅。阅览室内备有机检目录和手工目录供利用者检索。利用者还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查询有关文件内容。

  四、利用者可在阅览室内免费查阅现行文件并根据需要自行摘抄。本阅览室还同时提供复印、复制、电(函)查、传真、电子邮件等服务,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五、利用者如需要对文件内容予以解释,可向接待人员提出申请。本室工作人员负责向文件形成单位或相关部门查询后予以答复。

  六、本阅览室仅提供能向社会公开的文件资料,属于内部掌握的文件资料不在提供范围。

  七、利用者应爱护检索目录和文件资料,不允许任何损毁文件资料的行为。文件、目录阅后请放回原处,利用者不得私自将文件资料、目录带出阅览室。

  八、利用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利用者私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包处、茶水、饮料、食品等请勿带进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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